鞍山市艺术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升学路径。最主要的途径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艺术类招生。学校学生可以以艺术类考生的身份报考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,如音乐学院、美术学院、舞蹈学院、戏剧学院等,也可以报考综合性大学开设的艺术类专业,如艺术设计、音乐学、表演等。
第二条路径是参加对口升学考试。部分省份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设置有艺术类对口升学渠道,学生可以报考对口的本专科院校,考试内容通常包括文化课、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,竞争范围相对固定,为部分学生提供了升学的机会。
第三条路径是通过高职单招。许多高等职业院校会单独组织招生考试,其中包含大量艺术类专业。这类考试通常在高考前进行,由高校自主命题、自主考试和录取,为学生增加了升学选择。此外,成绩优异的学生还有机会通过学校推荐的渠道,进入国内外合作院校进行深造。这些路径共同构建了立体化的升学体系。

鞍山市艺术学校基础信息
建校日期:2002
院校类型:中专学校
学校地址:鞍山市铁西区奥育街147-1号
鞍山市艺术学校是2002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,鞍山市人民政府投资,鞍山市文广局直属的鞍山地区唯一公办的中等艺术专业学校。校园环境优美,教学条件良好,师资力量雄厚,硬件设施完备。艺术楼中有设施先进的专业舞蹈排练厅、美术画室、表演教室、音乐教室、录音棚、琴房等。学校办学宗旨是培养“专文并重,德艺双馨”的艺术人才,几年来,向中央戏剧学院、北京电影学院、中国传媒大学、上海戏剧学院、沈阳音乐学院、四川音乐学院、重庆电影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了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。众多优秀毕业生现在也活跃在演艺圈。
招生要求
1、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;
2、普通中专1、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;
3、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4、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5、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(一代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)。
录取规则
1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,对考生实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为国家公平、公正选拨人才。
2、我院录取原则: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,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愿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,作退档处理。
3、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,考生依照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。







